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学术梯队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术地位,建设一批一流的重点学科和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进目标
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促使我校师资队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更趋合理和优化,力争在十年之内,培养5-8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带动一批学科接近国内一流水平;培养10-15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省级学科带头人和省级学术骨干,带动一批学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培养150-200名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和教学骨干,独立承担教学第一线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承担相关省级科研立项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引进对象
(一)国内外知名学者;
(二)教授;
(三)紧缺专业的副教授;
(四)博士(含博士后);
(五)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教授及相当职称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下;
(二)副教授及相当职称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及学位的人员;
四、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内外知名学者的政策
1.提供别墅式住房一套;
2.资助安家费10万元;
3.每月增发生活补贴5000元;
4.解决配偶工作,优先安排子女就业;
5.配给一名工作助手。
(二)引进教授的政策
1.提供别墅式住房一套;
2.提供安家费6万元;
3.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调动,优先安排子女入托就学。
(三)引进紧缺专业副教授、博士(博士后)、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政策
1.提供100--150平方米住房一套或提供相当于总房价30%(不超过15万元)的无息贷款;
2.资助安家费4万元;
3.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调动,优先安排子女入托就学。
4.采取特殊政策破格评审教授和副教授。
对上述引进人员根据需要提供4--10万元的科研配套启动金,对于特殊科研课题或项目,学校视情况给予相应力度的资助。
五、基本原则和程序
(一)人才引进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