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校医院规章制度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14

  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为病人解除病痛。
  2.遵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病人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秘密,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6.互学互遵,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劳动纪律
  1.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仪表端庄,态度认真,团结协作。不允许对病人态度生硬、推诿病人和不负责。
  2.上班时工作人员不准做私活,看小说、听收音机(音乐)、吃零食、看电视、上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医院内严禁吵架、斗殴。无论任何理由,吵架一次扣30元,打架一次扣100元。
  4.上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和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
  1.诊断室、检查室、治疗室、注射室、化验室等部门的废弃物严禁随一般垃圾处理。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指定专人根据各类不同废弃物分别进行消毒、毁形后处理。
  2.医疗废弃物由护理部负责,有专人定期进行焚烧。
  3.一次性医疗用品做到谁用谁毁形、消毒。集中交专人进行焚烧。
  4.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登记。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做到进出帐目相符。严禁流入社会。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向医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的应用。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毒麻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大额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团体出差、外出开会、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活动以及占用上班时间的一切活动。
  
  事故差错扣罚标准
  1.医疗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或纪律处分。
  2.严重差错出现一次。正式工扣当月业绩津贴50%,聘用工扣发工资50%。
  3.差错,每次扣当事人(正式工)当月业绩津贴10%,聘用工扣发工资10%。
  4.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工作过失与不负责造成设备、器械等财务损坏、丢失、霉烂、变质者。金额100元以上按损失的30%赔偿,100元以下按损失的20%赔偿。药品损坏、丢失按100%赔偿。
  5.因失职造成科室被盗、火灾等,对当事人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事故、差错、缺点登记和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当事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各科主任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院领导,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4.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8.各科应定期组织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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