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湖北经济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29

湖北经济学院现对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经济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HJ-F-2019017

3.招标内容:遴选5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校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含建设工程项目<进场>、其它项目<含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工作。

4.服务期限:24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规定处理)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必须完成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备案,且处于可查询状态;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三年内(2016年至今)没有因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机构请于201941日到48日(具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节假日除外)到湖北经济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湖北经济学院行政楼A11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留存);

3.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备案截图(加盖公章)一份留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与开标时间:2019422日上午9:30(请提前20分钟到场).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北经济学院行政楼B101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湖北经济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919

地址:湖北经济学院行政楼A112

  

  

湖北经济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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