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廉洁纪律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2-28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廉洁纪律重申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文见附件),重点对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教职工加强教育引导,将纪律规矩立起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严守廉洁纪律和疫情防控纪律规矩。节日期间,家庭、朋友、同学聚会增加,聚集风险加大。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纪律相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等手段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和同城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庆典等聚集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行为发生。

三、规范公车停放节日期间,有公务标识的车、医院车辆(除救护车外)集中停放在后勤集团交通服务中心,救护车辆停放在医院,法人实体(法商学院、亿优公司、书刊发行站)的公车一律封存停放在行政楼前停车场。待报废车辆如不能按要求停放,以及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应提前向纪委监专办综合室书面报备。

四、加强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采取运用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协调运用公安交管“天眼”系统、重点区域及地点明察暗访、用车申请与用车情况比对、公车集中停放点查看等多种方式,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校纪委监专办将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要求加强对节日期间廉洁纪律遵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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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docx         

 

学校办公室  纪委监专办综合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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