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自7月9日起进入暑期。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九条意见精神,全体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请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通知精神在本单位得到有效落实。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