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关于组织选拔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人选的工作方案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8-11-22

校内各单位:

根据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岗位空缺情况,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采用组织选拔方式选任。其工作方案如下:

、选任职位

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1人。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和教学规律,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合作。

4、学历职称。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教授或三年以上副教授职称。

5、资历、业务能力与素质。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教学、科研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不满56周岁(截止时间20181130日)。

7、工作实绩。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8、对象范围。原则上在经济与贸易学院内符合条件的教师中产生。

三、时间方法

此次选拔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在201811月至12月,其程序方法如下:

1、民主推荐。先进行会议推荐,在经济与贸易学院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学校领导、相关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本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其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学校领导、相关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本学院管理干部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确定考察对象。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分类统计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学校党委汇报推荐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撰写重点工作事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安排考察工作组到经济与贸易学院进行考察。考察组向党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建议。

4、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及任免理由等情况,由学校党委常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5、公示任用。根据有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任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四、相关要求

1、组织选拔工作要严格程序、坚持原则,确实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2、要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选拔过程中严禁走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学校纪委将加强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纪委办公室电话:(0278197384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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