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内设机构岗位空缺情况,经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校内采用组织选拔方式选任内设机构负责人1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任岗位
成人教育部主任岗1人。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业务能力与素质。熟悉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相关政策及办学规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管理知识、经验和相关技能,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强,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继续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富有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四)学历及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50周岁(计算到2021年8月31日)。
(五)资历。在编人员需是七级职员或八级职员满1个聘期;聘用人员需担任所在单位(部门)内设机构副职满3年。
(六)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七)工作实绩。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选任范围
在全校范围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中产生。
四、组织领导
继续教育学院党委成立本次组织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负责本次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五、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学校及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组织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二)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且对选任岗位有意向的同志,下载《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2021年组织选拔任用成人教育部主任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jjy@hbue.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下午5:00。
(三)资格审查。由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民主推荐。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与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有关纪检方面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格、作风品行,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由组织考察组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及任用理由等情况,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八)公示任用。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组织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二)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重实干、重实绩、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选拔,严禁走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违纪者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继续教育学院党政加强对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7)81977033。
附件:《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2021年组织选拔任用成人教育部主任报名表.doc》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