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全体教职工在封控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湖北经济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发布时间:2021-08-13

校内各单位:

因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发病症状不典型的德尔塔变异毒株的传播,从202187日晚开始,江夏区实行封控管理。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落实省委、省政府“快、严、准、实、统”要求,以更精准有效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实的作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现对学校全体教职工严明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在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和指令中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敷衍应付;

二、严禁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消极怠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假报疫情防控信息,隐瞒个人及家属旅行史、身体状况、健康码转红黄码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

四、严禁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抗上级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不重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书面整改;

五、严禁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打牌、打麻将等聚集性活动,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要求;

六、严禁擅自外出,特别是去中高风险地区,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七、严禁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和防护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八、严禁擅自发布、转发、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资料;

九、严禁耍特权、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或为亲属等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校内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学校纪委监专办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一律点名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湖北经济学院纪委监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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