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关于选派教师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挂职锻炼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0-09-15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拓宽教师挂职锻炼渠道,促进干部交流、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863号),学校党委研究选派1名教师到校内非教学机构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校内挂职锻炼岗位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1、挂职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能熟练运用一门以上外语;有一定的基层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热心服务工作。

2、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有挂职意向,并有比较充裕时间精力投入挂职岗位工作。

二、挂职岗位工作职责

协助处长完成或独立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学校外专引智项目、外籍语言教师管理等工作。

2、负责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

3、协助完成学校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学生项目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5、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信息管理、对外宣传、中英文网站建设工作和国际教育学院英文网站建设工作;

6、负责审核并协助执行国际性学术会议计划和组织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三、挂职管理与待遇

教师挂职期间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给予待遇。

1、教师挂职以管理工作为主,挂职期间每周教学任务不超过4学时。挂职期限为一年,若确属工作需要,征求本人意愿,可适当延长挂职时间。

2、挂职期间工资待遇按专业技术、管理两类岗位就高原则执行,相关待遇最终以协议为准。

四、选派工作程序

1、自愿报名。有挂职意向的教师请于922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同意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与报名者进行面谈,了解工作特长与适岗情况。

3、讨论决定。经过综合比选并报学校党委同意,结合报名者个人意愿及专业特长,确定选派对象任职岗位与工作内容,办理挂职手续。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校内挂职报名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20915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