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设置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6-01-07

校内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研、教学、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2132号),学校拟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工作,现启动设置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的申请工作。研究生“三助”是对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应聘学校相应岗位,担任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科研助理(简称“助研”)和管理助理(简称“助管”)的简称。现将“三助”岗位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相关要求

1.助教岗位: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主讲教师,负责开展所授课程的习题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组织讨论、社会调查、实习、实验课等的教学辅导工作,研究生不得承担讲课工作。

2.助研岗位:主要工作内容为在教师指导下承担本人学位论文研究以外的科研(如参与科技项目研究、科研实验、技术服务等)及相关的辅助性任务。

3.助管岗位:主要工作内容为承担各类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或思想教育管理的辅助工作。

4.学校根据各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教学工作量、学校“三助”经费预算等情况核定“三助”岗位数量。各类岗位津贴原则上,“助教”津贴由承担教学任务所在单位负责支出,“助管”津贴由学校从学生资助经费中单列,“助研”津贴经费从所在课题组专项课题经费中支出。

5.“三助”岗位补助标准一般为每生每月300元,每学期按4个月发放。

二、岗位设置申请

1.学校各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交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设置申请表,提交申请表时间为113日前。

2.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于下学期开学初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情况,与用人单位共同开展研究生“三助”选聘工作。

3.联系方式

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到研究生处(办公楼509),电子版发到邮箱:yjsjyc@hbue.edu.cn

联系人:贺旭飞,联系电话:81973948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表.doc

  

  

  

                        研究生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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