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处:关于启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章程核准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17-09-14

 

各二级学院:

为了推动各学院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和2017年学校工作要点,现启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章程核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1.学院报送。920日前,各学院将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章程文本以电子档形式报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hbue.edu.cn)。

2. 部门初审。1015日前,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章程进行初审,初审意见反馈至各学院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

3. 校学术委员会审核。1030日前,发展规划处负责将审议稿提交至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审核意见反馈至各学院修改完善,形成申请核准稿,再次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第二次核审。

4. 学校核准。1120日前,由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核审通过的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章程提交学校核准。

二、相关要求

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章程制定工作已纳入二级单位2017年年度目标责任,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章程核准工作的严肃性,抓紧章程完善并按时报送


发展规划处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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