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5年6月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外侨办关于加强因公护照(通行证)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凡出国境返校人员的因公护照(通行证)在其回国境后规定时间内必须上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请各单位外事协调员提醒并督促本单位出国境人员上交因公护照(通行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对于此次未上交因公护照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汤凌云
联系电话:8197392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5年6月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外侨办关于加强因公护照(通行证)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凡出国境返校人员的因公护照(通行证)在其回国境后规定时间内必须上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请各单位外事协调员提醒并督促本单位出国境人员上交因公护照(通行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对于此次未上交因公护照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汤凌云
联系电话:8197392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