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解决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优化和简化合同审签,提高合同办理效率,根据使用频次和合同承办单位意见,学校组织制作了维修工程、货物采购等9种合同示范文本,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先行试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种类及适用范围
序号 | 文本名称 | 适用范围 |
1 | 维修施工合同(固定单价类) | 维修工程项目使用清单计价方式时选用 |
2 | 维修施工合同(定额计价类) | 维修工程项目使用定额计价方式时选用 |
3 | 采购合同(软件类) | 购置软件类产品时选用 |
4 | 采购合同(数字资源类) | 购置数字资源类产品时选用 |
5 | 采购合同(货物类) | 购置需安装调试的货物时选用 |
6 | 租赁合同(房屋、门面) | 房屋门面出租时选用 |
7 | 委托培训协议 | 校外单位委托学校承办培训时选用 |
8 | 合作协议(成人教育联合办学) |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联合办学时选用 |
9 | 合作协议(自学考试联合办学)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办学时选用 |
二、选用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则
1、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合同文本“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在没有格式文本的情况下,各单位可选用上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为可选项非必用项,各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使用示范文本。
2、选用示范文本,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可不进行法律事务部的前置审核,其它审签程序不变,但如果会签部门审核认为合同新增内容有合法性问题,可要求走法律事务部审核流程;50万元(含)以上合同按原审签流程进行。
3、未选用示范文本的合同,按原审签流程进行。
4、示范文本采用了水印标识和固定文本范围密码锁定技术,各单位选用后只能在划线留白处填写或补充内容,其它部分均锁定不得修改。
三、其它方面
1、合同示范文本自2020年1月1日启用。
2、合同示范文本上传至学校OA系统下载专区,请各单位自行下载使用。
3、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期间,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并收集使用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学校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