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部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2-17

校内各单位:

为了解决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优化和简化合同审签,提高合同办理效率,根据使用频次和合同承办单位意见,学校组织制作了维修工程、货物采购等9种合同示范文本,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先行试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种类及适用范围

序号

文本名称

适用范围

1

维修施工合同(固定单价类)

维修工程项目使用清单计价方式时选用

2

维修施工合同(定额计价类)

维修工程项目使用定额计价方式时选用

3

采购合同(软件类)

购置软件类产品时选用

4

采购合同(数字资源类)

购置数字资源类产品时选用

5

采购合同(货物类)

购置需安装调试的货物时选用

6

租赁合同(房屋、门面)

房屋门面出租时选用

7

委托培训协议

校外单位委托学校承办培训时选用

8

合作协议(成人教育联合办学)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联合办学时选用

9

合作协议(自学考试联合办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办学时选用

二、选用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则

1、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合同文本“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在没有格式文本的情况下,各单位可选用上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为可选项非必用项,各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使用示范文本。

2、选用示范文本,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可不进行法律事务部的前置审核,其它审签程序不变,但如果会签部门审核认为合同新增内容有合法性问题,可要求走法律事务部审核流程;50万元(含)以上合同按原审签流程进行。

3、未选用示范文本的合同,按原审签流程进行。

4、示范文本采用了水印标识和固定文本范围密码锁定技术,各单位选用后只能在划线留白处填写或补充内容,其它部分均锁定不得修改。

三、其它方面

1、合同示范文本自2020年1月1日启用。

2、合同示范文本上传至学校OA系统下载专区,请各单位自行下载使用。

3、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期间,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并收集使用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学校办公室

2019年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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