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关于干部岗位调整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01-04

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干部换届资产不流失,进一步规范机构或人员调整时资产交接工作,强化资产管理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账实清晰、资产不流失

人员岗位调整时必须就本人名下涉及的资产同步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确保账、卡、物、人、空间五相符。

二、原使用的办公电脑原则上保留在原单位(岗位)

岗位调整人员原使用的办公电脑原则上保留在原单位(岗位)。特殊情况经同意可以带离(保密电脑除外),但工作数据必须留在原单位且应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办理资产使用单位、存放地点“双变更”。为保证学校各工作延续性,提高办事效能,其电脑上原岗位处理的各项办公类文件须向接手人员拷贝移交。打印机根据需要可以同步带离,办公家具原则上留在原单位。

三、资产管理人员变更时有关责任须同步到位

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若发生岗位调整,新老管理人员须对本单位全部资产进行交接,交接清单签字盖章后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同时新任二级资产管理员还需填写《二级资产管理员登记表》,并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变更资产管理员信息。

四、进一步明确资产交接相关流程

1.跨单位岗位调整人员,由原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核实并协助岗位调整人员对其使用及管理的资产进行变更。经双方资产管理员线上初审后提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进行终审。单位内部岗位调整人员由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核实资产信息后直接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不需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人员岗位变动留下资产的,暂由原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临时接收,后续确定新接收人员后再更改为新的保管人、新的存放地。

五、其他有关事项

涉及单位合并、拆分、撤销时,由相应单位自主组织资产清查,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对相关资产信息进行调整。学校新增设单位时,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根据相关文件设置系统账户及权限,并协助资产调整。

其他特殊情况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统筹协调处理。

 

联系人:迟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8197701681977011

办公地点:行政楼B203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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