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委各职能部门:
经党委领导同意,校团委定于5月5日召开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暨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5月5日(星期三)下午3:45分
二、会议地点:学术会议中心1号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校领导:周元武、廖长林;
2.党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保卫部、教务处、科研处主要负责人;
3.各教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
4.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5.团干部和青年团员代表。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团委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