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16日上午10:30召开会议。
二、5月17日(周五)上午12:00前,各院系和部门将《项目征集表》报送对应的职能部门和财务处。
三、5月17日(周五)下午2:30,职能部门组织研讨,各院系分头参加;会后(下午4:30前),职能部门提出立项建议,送财务处汇总;学校确定项目。
四、5月18日(周六)上午9:00,学校召开会议,以会代训。会后,院系、部门开始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文本电子模板请从“财务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五、5月21日(周二)上午12:00前,院系、职能部门交稿。21日下午-24日上午(周二下午--周五上午)学校组织工作专班人员集中办公,与各项目组沟通,审稿与统稿。
六、5月24日下午将申报材料上报财政厅、教育厅。
七、6月5日前,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建设规划和项目文本。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