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1年财务决算工作安排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一、学校各项收入必须全部收回、足额入账
1、上级各类拨款的清理、核对、落实;
2、各类普教学费的进一步催缴、入账;
3、成教系列收入;
4、二级单位创收应划缴学校的各项收入;
5、法商学院、书刊发行站、亿优公司等独立核算单位及后勤集团、交通服务中心等改制单位应上缴学校的收入。
6、其它各类收入
上述各项收入,请相关职能部门尽力、尽快协助财务处抓紧落实。
二、各项支出列支按规定要求办理
为准确核算学校年度内财务收支状况,应该在2011年列支的经费,应尽可能在2011年列支,以便准确反映学校当年实际收支结余情况,但严禁突击花钱。具体支出项目与时间要求如下:
1、各类公用经费
凡在经费账内已发生的借款,请于12月19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报账、还款手续。对已用于出差、购置、接待、预付等一系列学校公务、公用性开支的,请按相应的报销程序报账;对未实际发生开支的借款,请办理还款手续。对长期借款不报的,将从工资中扣除。
2、各类专项经费
上级拨入(含校外转入)的各类专项经费:请相关部门或专项负责人,于12月19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项和结转手续;校内专项经费原则上不结转下年使用,如确系未完项目,须经相关程序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及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签批后方可结转。
3、各类课题经费
本年度结题和未结题的各类课题经费:请相关课题经办人,于12月19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项和已发生费用的报销手续;已发生的本年度结题和未结题的各类课题费用的票据,因税务票据已经改版(2011年7月1日启用新发票)旧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加强资产清理工作
结合年终决算工作,资产处要对学校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四、时间安排
1、省财政厅国库支付系统于
2、从
院长办公室 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