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预算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3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2]49号)、结合《省教育厅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流程表》等文件确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请认真做好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项目文本编报工作。由于上级布置的时间紧、任务重,12月17日下午必须上交省财政厅,请各单位积极配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文本编制工作。今年是我校作为我省“一级部门” 预算编制工作的十校试点的第一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财政信息公开、加强财务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的客观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抽调精兵强将组成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专班,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步骤认真完成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编制工作。
二、准确把握2013年部门项目文本编报的新要求。项目的立项论据要充分合理;支出要明细到具体内容和数额(如人次、标准等),提高预算精细化程度。此外必须认真填报绩效指标,迎接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考核评估和检查。推动“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转变。在省人大和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的项目评审中,填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会被调减或取消项目预算指标,还需要接受省人大质询,并对社会公开。
三、要求上报的具体项目、金额及涉及的职能部门由财务处直接对各单位发送电子版。
四、提交时间和联系人:
提交时间: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前
联系人:杨凡(财务处 行政楼A207)
联系电话:81973986
院长办公室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