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征文暨2007湖北师德论坛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0-22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征文暨2007湖北师德论坛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展示广大教师高尚的师德精神风貌,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征文暨2007湖北师德论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与论坛参与人员
    征文对象为全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论坛参与人员由学校按分配名额推荐(另行通知)。
    二、征文与论坛主题
    本次征文与论坛的主题是:志存高远 自尊自励 做道德高尚的人民教师——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有感。征文与论坛参与人员可结合教育教学实践,畅谈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感受和体会,即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等四点希望或其中的一个方面的理解、认识,抒发自己的教育理想,阐述自己的教育信念等。
    三、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撰写文章。
    2.作品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角度新颖、有思想性、有针对性。一般以3000—5000字为宜。
    3.作品一律用A4纸打印,请在稿件左上角注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征文”字样;文末注明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电话、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
    四、相关事宜
    1.征文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07年11月9日止。论坛活动拟定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校内评比:征文作品由学校相关领导和有关专家评审,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作品将推荐到省教育厅评比。征文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颁发获奖证书。论坛与会人员由学校按分配名额推荐。
    4. 征文作品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请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行政楼618室)吴鹭老师。
       联系电话:81973780   电子邮箱:xcb618@126.com

                                          党委宣传部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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