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档案收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4

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作用,请各部门配合档案馆做好2012年度档案收集等工作。

一、档案归档具体时间

1、文书档案文件资料(含各部门大事记及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移交时间见下表;

2、财会类2011年及以前的帐本、凭证等归档材料于530前移交;

3、教学类档案按学年度归档的材料于1130前移交;

4、科研和基建档案的文件材料在结题或验收后两个月内移交档案馆。

二、档案归档要求

1、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整,保证档案之间的必然联系,充分体现其价值。

   2、必须移交档案原件资料。

   3、各部门移交档案必须履行手续,由移交部门填写移交表,一式二份,写明文件标题,卷内文件页数,然后打印移交目录(参照附件1移交目录表格,用A4纸打印),连同移交目录电子版一起移交档案馆,交接双方签名盖章。

 

文书档案文件材料的移交时间表 

 

 

时间

 

时间

党委办公室

311

经济学系

417

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312

国际贸易学院

417

宣传部

313

金融学院

418

纪委(监察审计处)

314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418

院长办公室(档案馆)

315

工商管理学院

419

发展规划处

318

会计学院

419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319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422

人事处(人员交流中心)

320

信息管理学院

422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

321

法学院

423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322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423

研究生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

325

艺术学院

424

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326

新闻传播学系

424

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

327

外国语学院

42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28

统计与应用数学系

425

保卫处(保卫部、武装部)

329

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

426

基建维修处

41

电子工程系

426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42

体育系

429

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43

管理技术学院

429

离退休工作处

44

国际教育学院

430

工会

45

继续教育学院

430

团委

48

 

 

图书馆

49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410

 

 

期刊社

411

 

 

实验教学中心

412

 

 

科研处

415

 

 

后勤集团

416

 

 

 

              院长办公室  档案馆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档案文件移交目录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