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学期教职工乘坐学校班车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2-13

校内各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06〕96号)实施一年多来,许多教职工纷纷选择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或入住汀兰苑小区,交通改革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就教职工下学期及今后乘坐学校班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上下班交通改革实行“只出不进”的原则。即已经选择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的教职工,不能再选择乘坐学校班车。今后,交通服务中心只办理新进教职工和由学校统一管理的外聘员工的乘坐班车手续。
    二、持有本学期乘车卡、下学期继续选择乘坐学校班车的教职工,由校交通服务中心直接核发其下学期乘车卡;持有本学期乘车卡、下学期不再选择乘坐学校班车的教职工,请于12月24日—28日到校交通服务中心填写《教职工乘坐学校班车异动情况登记表》,逾期未办理异动手续者,视为选择下学期继续乘坐学校班车。
    三、2008年1月5日前,交通服务中心将下学期教职工乘坐学校班车异动情况汇总,交人事处审核,作为学校发放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的依据。

    附件:教职工乘坐学校班车异动情况登记表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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