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2-10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本月教职工医药费报销时间调整为12月13日(星期四)、14日(星期五)。请需要报销医药费的教职工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校 医 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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