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全省高校教育事业统计年度工作要求(鄂教发[2015]6号,为切实做好学校2015/2016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国家监测学校办学条件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决策的依据。为更好反映我校的发展状况,请有关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做好本次数据统计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15-2016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1)分解的任务,明确本部门的填报表格和各项指标及其内涵,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认真地填报、审核报表中的各项数据;部门的统计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依法依规,认真统计相关数据,做到帐物相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不得漏报、虚报、瞒报。
三、各有关部门将任务分解中的相关报表(附件3)填好后,经统计工作人员签名,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本部门印章,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封面(附件2),务必于
四、各有关部门统计人员请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统计指标内涵的解释进行统计,不得自行扩大或缩小统计指标内涵。统计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发展规划处沟通、联系。联系人:叶菁,电话:81973784。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北经济学院2015-2016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
2.湖北经济学院2015-2016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封面)
3.湖北经济学院2015/2016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样表)
发展规划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