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2022-2023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9-23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全体在校学生: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注册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通过入学资格审查取得学籍的我校普通本科在校学生。注册对象为除新生以外的在校生,2022级新生在新生学籍注册时自动完成学年注册。

二、注册时间

在每年第一学期学生修课学分确定、学生缴费后开始注册。本学年正式注册(含暂缓注册)期限: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三、注册方法

(一)普通本科在校生登录“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缴清有关费用(参见财务处网页“学生网上缴费指南”)后,学生注册(管理)系统即默认为“注册”状态。

(二)家庭经济困难正在申请办理学费减免或者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手续的学生,经学生工作处(校学生资助中心)确认, 并缴清应缴学杂费额度与批准的减免额度、贷款额度的差额之后,视同缴清费用。10月6日学生工作处各学院提供视同缴清费的学生名单,各学院按规定进行注册。

(三)不能如期注册的学生,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四、暂缓注册手续

(一)学生因下列原因可申请暂缓注册:

1.学生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

2.学生有正在申请办理学费减免或者国家助学贷款未到帐等情形,且未缴清应缴学杂费额度和批准的减免额度、贷款额度有差额的;

3.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按学校规定缴清学杂费的;

4.学校认可的其它原因。

(二)学生申请暂缓注册,需向学院提交申请,说明暂缓注册原因,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批。学生需在9月30日前完成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间可正常参与选课、考试、成绩查询等教育教学活动。

五、未注册学生的处理

(一)凡未注册的学生,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停止其参加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

(二)以下两种情形作退学处理:学生超过注册期两周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暂缓注册期满(10月14日前)仍未完成注册的。

需要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填写《退学处理申请表》交教务处,并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三)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

六、注册数据填报

106日前,财务处向各学院提供在学生缴费信息1010日-10月12日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在学生缴费信息、报到情况,按教育部41号令规定,对已报到且按规定缴清有关费用的学生予以注册登记,并在其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未按学校规定缴清费用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登记。

10月17日前,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参照学生学年注册表填写说明(见附件一)据实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年注册表》(见附件二),纸质版注册表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xjb@hbue.edu.cn。

七、各职能学院职责分工

一)学校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学院工作进度。

二)务处责:各学院提供各班级名册、休学期满学生名册;汇总各学院注册信息;负责暂缓注册申请受理各学院提交的退学处理申请;根据学工报送的学年注册名单如实在学信网标注;取消未学年注册学生的考试资格。

三)财务处职责:时完成学费扣缴工作;向各学院提供学生缴费信息;并在年度注册作完成前,配合学院工系统询在校生补缴费情况;为各学相关工作人员开通系统查询授权;向学生提供“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缴费指导

四)工处职责:各学院做好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的宣讲督促学院按要求做好注册工作;负责视同缴清费用学生的认定;负责缓注册申请复核。

五)各学院职责:严格按学年注册工作要求,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学年注册,通过学院网站、QQ和微信等形式主动告知、联系每一名学生,按时完成学年注册,落实到人;认真做好数据对、统计及填报工作;全面掌握每一名学生注册进展;负责缓注册申请核实,督促逾期未注册学生填报《退学处理申请表》。

 

附件一:学生学年电子注册表填写说明.docx

附件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年注册表.xlsx

附件三: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docx

 

湖北经济学院

2022年9月23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