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处:关于落实2020年度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8-20

校内各单位:

经专家评审,我校由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荷兰格罗宁根大学Stefan E. Weishaar教授的项目获得省教育厅2020年度“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项目立项。同时会计学院申报的“第三届碳会计与碳金融国际研讨会”被确定为“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项目“武汉论坛”的形式予以支持。(见附件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立项项目应在年度内(20201231日前)实施,在规定期限内未执行并计划推迟实施的项目,可列入下一年度申报。项目实施结束后,二级单位须上交《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项目执行成果表(见附件2)执行项目的总结和校内外新闻媒体报道材料(复印件)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我处将根据年度立项和实际执行情况核拨项目资助经费。凡未报送成果材料的将视为未执行项目,不予资助。

请二级单位按照《“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抓紧落实项目实施工作,积极采取配套措施,切实提高项目效益。

特此通知。

联系人:平艺电话:027-81973927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度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项目立项通知.pdf

附件2: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项目执行成果表.xls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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