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11-29

各学院:

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由校友康志斌、李梦瑶夫妇发起设立,旨在激励教师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培养并表彰奖励潜心科研的教师。为做好本年度科研优秀奖励项目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学校所有承担科研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没有出现学术不端事件。

(三)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2023年度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资助高水平论文:2023年度发表的中文一类以上(含一类)、英文A级以上(含A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

二、奖项设置

科研优秀奖,4名;奖励金:10000/人。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主申报,填写《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填写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汇总表》(附件2),附件2请标明推荐排序,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

(三)审核。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评审。科研处组织校内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提名候选对象,提交至许建国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五)公示。确定获奖者后,公布评选结果,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根据通知精神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于121117:00前将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申报表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邮件注明:“科研优秀奖”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7-81973793

电子邮箱:kyc506@163.com

                                               

 

  科研处

20231129

 

附件:

1.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申报表.docx

2.附件2:许建国教育基金“科研优秀奖”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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