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试用期满干部考察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2-20浏览次数:3479

校内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2号)的规定,受省委组织部委托,学校党委决定对2名试用期满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党委常委、副院长  张国安

党委常委、副院长  付 宏

二、考核时间

20211221-24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

四、考核方式

试用期满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试用期满工作总结、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进行。

1、试用期满工作总结。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撰写试用期满工作总结(请在校园内网通知公告栏查看)

2、民主测评。学校将于21日上午召开干部教师大会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参会人员为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教师代表

3、考核谈话。考察组将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试用期干部分管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

4、审定考核结果。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汇总考核情况,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报学校党委研究,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报省委组织部

五、考察组成员

考察组长:刘大洪  

成  员:张代明  王 平  蒋 琼  钟立伟  孙 浩   峰

六、其他说明

严格落实试用期制度,既是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规定,也是加强省管领导人员有效监督、规范管理的重要方式,更是促进选人用人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希望同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实事求是、全面正确地看待干部。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从党的事业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行使好自己的权利。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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