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学生自习室开放时间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院长办公室(档案馆)发布时间:2016-04-27浏览次数:5708

各位同学:

根据“校领导接待日”收集的学生意见,为满足考研、考公务员等学生希望增加自习地点、延长自习时间的需求,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保卫处、图书馆、后勤集团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对部分教室试点延长自习时间(自201653日起执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习室开放的地点、时间

名称

座位数

地点

开放时间

开放对象

教三102

教三103

414

教三

周一至周日17:20-22:15(晚点名时间除外)

考研学生

经济学馆

8

群贤楼三楼

337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自习学生

管理学馆

10

群贤楼二楼

235

自习学生

人文社科馆

116

人文艺术大楼

三楼342

自习学生

理工馆

15

知行楼B101

自习学生

综合馆

6

法商大楼216室(左门)

自习学生

校图书馆

6190

图书馆大楼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自习学生

  

    二、相关事宜及要求:

1.除教三102103之外的所有教室,在未安排教学活动时均向全体学生开放自习,需要自习的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教室课表。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10-21:30(晚点名时间除外)。

2.经济学馆、管理学馆、人文社科馆、理工馆、法商综合馆对学生开放,方便学生查阅资料和自习,大多学生对此并不知晓,在此特别告知。

3.图书馆自习座位使用将进一步规范管理,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图书馆阅览自习管理规定,可使用智位来(APP移动预约座位管理系统,手机预约,来馆扫码就坐。

4.特殊情况的处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延长开放自习时间教室的管理,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对延迟开放自习时间的教室进行增减;因大型考试等特殊原因须占用教室,造成教室不能开放自习,应提前至少一天发布通知。

    5.延长教室开放自习时间是为了满足部分学生的学习需要,学校鼓励学生按照正常作息时间学习和生活。

6.自习室内严禁占座,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接打手机,注意环境卫生,禁止进食,离开时请将自带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

7.为了安全起见,凡22:15以后回宿舍就寝的同学,请尽量结伴而行;回到宿舍后,请注意保持安静,以免打扰其他同学。

 

                                               校长办公室

                                              2016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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