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18-09-05浏览次数:697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目标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年度责任目标变更的有关规定,请校内各单位对照年初学校和各单位签订的2018年度二级单位目标责任书,对完成情况进行评量,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或无法完成责任目标,需要适当调整的,请在9月13日(下周四)之前将调整申请(详细说明原因)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356595859@qq.com,联系人:刘足云),目标办汇总审核整理后提请学校审定,并下达变更通知,年终按变更后的目标任务考核。
目标管理与考核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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