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关于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干部报名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1-06-30浏览次数:5801

各二级党组织、各位党员:

根据湖北省委《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鄂办发【2021】15号)和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我校继续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现就选派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干部岗位与服务期限

驻恩施州鹤峰县太平镇枞阳坡村工作队队长兼村第一书记1名,队员2名。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驻村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选派干部资格条件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驻村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是副处级以上干部;工作队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且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干部也可报名。

学校将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派驻村干部。

三、相关职责任务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聚焦中央规定的“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结合实际主要做好“聚力强组织、固根基;聚力稳脱贫、聚力防返贫;聚力兴产业、助发展;聚力抓治理、促和谐;聚力办实事、解难题;聚力转作风、优服务”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四、管理、激励与保障

学校党委把乡村振兴作为“墩苗”历练干部的广阔舞台,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点挂职驻村锻炼,将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的培训、管理、考核、监督和服务,给予挂职驻村干部适当生活、交通补助和工作经费。建立干部挂职驻村帮扶激励机制,将挂职驻村帮扶工作成效作为评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依据,对挂职驻村期间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不胜任、不履职、不作为的将召回调整并严肃问责。

五、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表请于2021年7月6日下班前送党委组织部(行政楼A-403)。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驻村帮扶工作队报名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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