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7-18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23年湖北经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总体安排,结合《湖北省高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23年度省属高校党委抓党建工作考评项目清单》内容要求,各二级单位须在2023年6-8月开展本单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排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自查填报。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认真排查,核准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信息表》(模板见附件1)。填写时,内容可参考《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填报参考内容(见附件2)和本部门2018年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信息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行适当增减,但格式不能变动。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排查工作是学校党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学校纪委履行监督专责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责主抓,主责主担,对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认真排查,防患于未然。

2.时间程序要求。各二级单位须于2023年9月1日之前完成《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信息表》的填报。纸质版须签名(职能部门由主要负责人签名,教学及教辅单位、企业化实体等机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交至校纪委监专办综合室(行政楼406A),电子档上传至邮箱: jjzhs@hbue.edu.cn 。

3.强化监督检查。校纪委监专办将组织专班,对廉政风险排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编印成册。对各二级单位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将组成专班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信息表.docx

    附件2: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填报参考内容.docx


                         学校办公室  纪委监专办综合室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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