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同而紧迫的环境责任。中国正在采取积极行动,履行大国责任。2021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中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并宣布了准备采取的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广泛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等。这一承诺的实现,需要全国各级政府、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
高校作为低碳教育宣传和科研的主阵地,以及碳排放密集型组织,更应承担起应有的环境责任。学校历来高度重视低碳科学研究、教育宣传和低碳校园建设工作。在我国较早成立低碳经济学院,开展了碳减排、碳中和和碳交易等方面的研究,为我省低碳事业输送了一批专业人才;校园建设和管理贯彻绿色低碳理念,依托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采用湖水浇灌、雨水收集、能源智能控制等节能减排技术,实现科学用能,校园能耗监测与管理走在省属高校前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发挥我校低碳学科优势,打造绿色低碳校园升级版,经学校研究,启动《湖北经济学院碳中和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
一、明确规划属性
《湖北经济学院碳中和规划(2021-2035)》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体系,作为第9个专项规划进行编制。
二、明确责任主体
6月中旬前完成碳中和规划文本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
责任领导:张国安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牵头)、低碳经济学院、后勤集团、财务处、亿优公司、基建维修处、图书馆,有关部门和学院协作。
规划编制组聘孙永平、王丹、刘习平为专家成员,其他成员为:薛吉宝、杨守平、刘成云、来靖德、熊江华、梅光球、索凯峰、李鹏、徐勇军、刘足云、陈海超、陈亚坤。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碳排放清单(Green Gas Inventory)。根据IPCC碳排放三种范围的界定,测算学校2015-2020年碳排放总量,分析结构和减排空间。
(二)碳中和目标。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碳中和战略,结合学校排放现状、潜力和财务情况,确定合理的碳中和时间表,结合学校实际提出阶段性碳中和策略,并分解为年度指标。
(三)碳中和行动。总结学校近5年内已开展的碳中和行动及其成效,根据学校碳排放结构特征和最新的能源、建筑、交通、固废等减排技术,确定合理的碳中和行动路径和年度任务、措施。
(四)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调查、总结学校各学院在低碳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成绩,分析进一步发挥学校碳中和教学科研的举措,探索分析学校与江夏区、东湖高新区联合开展低碳科技研发和低碳公众教育的空间和路径,提出改进提升方案。
(五)成本收益分析。对碳中和行动和相关教育、科研、社会服务计划进行财务分析,提出年度财务计划和制度保障建议。
(六)碳责任与展望。对学校碳责任进行承诺,倡议全省高校主动承担组织碳责任,提出地方高校履行组织碳责任的相关建议。
特此通知。
“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