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安排,专家意见交流会将于2023年6月9日(周五)下午14:30至16:30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笃行楼二楼报告厅
二、参加人员
1. 全体专家、项管、秘书;
2. 湖北省教育厅领导;
3. 湖北省教育评估院领导;
4. 学校全体校领导;
5. 学校各教学单位书记、院长、副书记及分管教学副院长;
6. 学校各党政机构、群团组织、学术组织、教辅与公共服务机构、企业化实体等单位全体中层正职干部及负责人;
7. 学校教务处副处长及各科室负责人;
8. 学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9. 学校评建办全体工作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全体参会人员应于14:10前入场,佩戴校徽并按台签入座指定区域。
2.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并于6月8日中午12:00前将请假事由及名单发给教务处盛玮,联系电话:81973951。
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