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10-16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系列通知精神,持续巩固上半年交通安全治理成果,结合《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校园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学校决定于10月份起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聚焦校园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通过治理,师生安全意识切实增强,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违规行为显著下降,通行秩序明显改观,严防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重点

(一)机动车

1.违停: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楼宇门口、人行横道、交叉路口、转弯路口、停车场出入口以及绿地、草坪、路牙等区域的行为。

2.超速逆行:治理机动车在校园内超速逆行行为(时速超过30km/h。),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机动车管理办法》执行。

3.车辆数据核实:集中清理调离人员、校内经营单位和个人、汀兰苑小区人员登记的车辆信息和人员信息。

(二)电动自行车

1.超速行驶:治理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时速超过20km/h的行为。

2.违规载人:治理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自有电动自行车违规搭载2人及以上。

3.逆行/竞驶:治理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内部道路逆行、曲折穿行、追逐竞驶。

4.乱停乱放: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楼宇出入口、机动车和人行通道、绿地等行为;治理电动自行车进入体育活动专用场地。

5.违规充电:治理私拉电线、室内充电等严重危害消防安全行为。

6.无牌/假牌:严查使用伪造“湖北经济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进入校园或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通行。

7.外卖车辆:治理外卖电动车超速、套牌、不按规定进出校园行为;治理校内外人员未经授权违规开展校内外卖配送行为。

8.僵尸车辆:清理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无人使用和维护,外观残旧破损,经通知仍无人认领或处理的电动自行车。

9.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10月15日-10月19日):发布工作通知,明确各单位职责;启动宣传教育,在师生密集场所张挂宣传横幅,各学院、班级同步开展集中宣教和主题班会。

集中整治阶段(10月20日起,直至年底):在学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设立纠察岗位,现场纠治违规行为,登记违规驾驶员身份信息,视违规情节程度和次数,纳入二级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招募学生志愿者,于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体育场等电动自行车使用密度高的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劝导活动;每月通报违规行为人员名单及行为,各二级单位同步开展管理教育,强化治理效果。

四、责任分工

保卫处: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施,设立纠察岗位,开展违规行为纠治,登记违规行为人具体信息;严格实行通行准入管理,核查无牌、套牌、假牌入校车辆和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定期清理僵尸车辆;对内部机动车信息进行汇总分类;每月统计并通报违规情况。

学工处:利用周末晚讲评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按照学生宿舍分区,要求各学院安排志愿者引导和整理宿舍区学生电动自行车的停放。

团委: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倡导活动。

后勤集团、亿优公司:保持物业管理楼宇门口进出畅通,清理劝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内部车辆及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师生员工开展宣教活动;对违规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提示和教育管理。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校园交通治理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级落实治理工作要求。

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强化部门联动,共享违规线索、处置结果,确保信息互通、措施互补。各学院要发动师生参与,依托学生会、社团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在高峰时段开展违规行为劝导活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共治体系。

教育惩戒并举,确保治理实效。各单位要将交通安全纳入新生教育、教职工岗前培训和院会内容,做到“不漏一人、不缺一课”,要严把自有电动自行车申购审批关。工作期间,学校将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校园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规定,根据违规次数和情节,对违规人员及责任单位递进式处罚,教职员工违规行为纳入二级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学生违规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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