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关于组织教职工开展春游活动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5-03-17浏览次数:1017



各二级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身心健康,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教职工春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组织教职工春游踏青是大型集体活动,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活动方案需提请本单位党委(总支)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报校工会备案。

二、合理安排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本学期无法安排,也可在下学期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秋游活动。

三、经费使用规定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鄂工发〔20186号文《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春秋游活动费用标准为200/人,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费用按实际参加活动人数据实报销。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得超过40元,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报销范围包括往返交通、景区门票、工作餐和饮用水等费用,票据必须符合财务报销规定。

四、活动地点要求

春游地点限于省内范围,且须当日往返。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五、强化安全保障

集体出行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各二级工会需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预案,强化活动纪律,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二级工会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春游活动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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