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 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2-25浏览次数:682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水平,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开展2025年度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制度清理

        各单位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上位依据,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际,结合2024年制度执行专项监督情况,全面系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废止、修订不适应上级政策文件规定,不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不适应学校章程内涵发展需要,影响学校管理水平、管理效益的规章制度,科学增补章程相关规定且契合学校重大战略新财经”改革需求的关键制度加强制度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论证,既不留制度盲点,又保证计划执行圆满完成

二、把握时间节点

        1310日前,各单位填写202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或废止计划表(附件)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纸质版提交学校办公室(行政楼A313),电子版发至邮箱shuhao@hbue.edu.cn。无制度制定、修订或废止计划的单位不需提交表格。

        2310-3月下旬学校办公室汇总、审核全校计划,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发布。

        33月下旬-1130日前,单位根据学校计划时限要求,开展起草、修订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完成送审稿,报学校办公室分类办理,原则上1130日前完成全年计划制度的审核发布。

三、明确工作要求

        1.规范工作程序。文件起草、修订必须充分酝酿、调研和论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对涉及同一对象、同一事项,各规章制度之间不一致之处,要加强相互协商。文件完成后需提交相关单位会签并完成规范性审查,需上会审定的制度分管校领导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度送审稿至少提前2周报学校办公室,以便及时安排上会。

        2.加强审核把关。会签单位和制度审核部门要抓好制定主体、合法合规性、制度效用、体例格式等方面的内容审核,学校办公室负责审核各项制度提交材料,起草说明需包含起草必要性、主要依据、主要内容、有关方面意见及采纳情况等,要素不充分、不完整的不予办理发文,未经过分管校领导把关、未记录专题会议讨论情况的不予上会审议。

        3.实行分类办理。对不涉及制度篇目结构修改、管理权限调整等实质性条款修订,个别条款不涉及原则性问题或其内容已经集体讨论的,分管校领导审定后重新发文颁行;新制定和进行重大修订的制度按程序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印发实施。

 

         附件:202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或废止计划.xlsx

学校办公室       

  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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