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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实试点工作

来源:监察处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7浏览次数:25

本网讯 近日,我校被遴选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实工作试点单位,共有三所高校入选。为做好纪实试点工作,5月27日,学校党委召开工作部署会。校领导温兴生、张奋勤、吴显富、何慧刚、陈向军、张以林出席,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经营实体负责人参会。

会上,讨论通过了《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实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纪实试点工作专班,党委书记温兴生担任组长,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及部分院系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组织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各个环节的协调、督办、检查,确保按时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会上通报了省教育厅开展履职尽责督导情况,通报了学校接受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他要求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追责问责。

温兴生在讲话中指出,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纪实工作试点单位选在我们学校,是对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一种肯定,是对我校开展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创新的一种鼓励。我们既感到荣幸,又感到压力,一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不辜负上级党组织对学校的期待和信任,力争产出可复制、可借鉴的纪实试点工作成果。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督导组,由学校党委常委担任组长,定期督导巡查,强化工作措施,大胆创新,把纪实试点工作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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