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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兴生作为高校唯一代表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作述责述廉报告

来源:纪委办公室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25浏览次数:44

  

 温兴生作述责述廉报告

  本网讯(特约记者 王新军)  1月22-24日,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在武昌举行,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大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了工作报告,全省8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全会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测评。我校党委书记温兴生作为高校唯一代表向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


  温兴生认为,作为学校党委书记,时刻不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之责,时刻不忘自己“四个亲自”的份内之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醒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层层压实责任。2015年先后主持18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实行销号管理。和校长一起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注重“抓书记”,开展二级单位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职评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形成以“书记抓书记”为主线、上下贯通有序的责任链条。坚持把支持纪委“三转”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一环,放在党委工作的全局中加以推进。主持修订了纪委会议议事规则和纪委工作细则,完成了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分设工作,在后勤系统设立后勤纪委,纪委书记由副处级实职领导干部担任,落实了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全部由中层副职干部担任的决策,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并讲课,激发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


  二是推进源头防控,构建长效机制。全年约谈160人次,指导宣教月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注重抓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湖北经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的落实。全年对21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资金共计30881.82万元。研究制定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开展专项督查,指导14家重点部门修订细化风险防控点,坚持多方监督,开展“共律”,坚持抓早抓小,从细节小事着手,通过抓劳动纪律、会议纪律等,促进了干部职工作风转变;通过抓内部食堂用餐整治,促进了公务接待规范化。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全年逐一审查核实群众信访举报18件(次),对继续教育学院一起经济犯罪案件当事人给予“双开”,及时与该院有关领导诫勉谈话,调整该院主要领导职务;严肃处理了研究生处公务接待违规问题,追缴全部费用,责成分管领导向常委会作深刻检讨;对一起学生溺水事件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对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和党政主要领导严肃追责问责,既给予行政处分又给予经济处罚。


  四是常怀律已之心,永葆清廉本色。把廉洁自律视作生命线,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贯彻落实,严格遵守“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规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常委会集体决策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任人唯贤的原则,不搞“一言堂”,自觉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娱乐圈,8小时以外也严格自律不任性,不参加他人组织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不搞“人情往来”、亲亲疏疏;注重加强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不搞特殊化;坚持按法纪、原则办事,从不插手、干预学校的人事、招聘、财务、项目建设和评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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