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关于组织选拔部分管理岗位中层正职干部的工作方案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9-11-27浏览次数:1487

根据工作需要和部分中层岗位空缺情况,依据《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结合中共中央组织部2019年最新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研究,采用组织选拔方式选任2名管理岗位中层正职干部。工作方案如下:

、选任职位

学校管理岗位中层正职干部2人,职位如下:审计处处长兼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1人。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审计处处长兼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人选应具有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财经类副教授、高级会计师),或者具有财务管理类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教育和教学规律,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合作。

4.学历职称。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资历、业务能力与素质。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高校基层工作经历;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6.对象范围。在全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选中产生。

7.其它有关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不满56周岁(截止时间20191127日)。

三、选拔时间及程序

此次选拔工作采取组织选拔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1911月至12月,其程序方法如下:

1.民主推荐。党委组织部提供符合条件人选名册,进行会议推荐(学校领导;中层正、副职干部;教授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参加)和个别谈话推荐(学校领导;中层正职干部;教授代表;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2.确定考察对象。由党委组织部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学校党委汇报推荐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安排考察工作组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格、作风品行;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强化廉洁从业情况考察。考察组向党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建议。

4.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情况、综合治理履职情况、“凡提四必”情况及任免理由等,由学校党委常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5.公示任用。根据有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任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四、相关要求

1.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组织选拔工作要严格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搞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学校纪委将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纪委办公室电话:(0278197384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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