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02浏览次数:4826

    学校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三年任期届满,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所有岗位均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重新聘用。为做好教学院系行政领导班子的换届竞聘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职位
本次竞聘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的领导岗位为学校设置的所有本科教学院系正副职岗位。岗位职数见《湖北经济学院教学院系行政领导干部岗位竞聘职数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富有合作精神,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业务能力与素质。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教学和科研能力,是学校的学科带头人或院系的专业学术骨干。
    3.学历和职称。原则上竞聘教学院系行政正职需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含2013年评审),竞聘副职需具有博士学位和讲师以上职称。其中竞聘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电子工程系、体育系行政正职的,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含2013年评审),竞聘副职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讲师以上职称。
引进的博士后教师不受上述职称条件限制,可报名参加教学院系行政副职岗位的竞聘(需提供博士后证件)。
    4.年龄。竞聘正职,男性限55岁以下,女性限50岁以下;竞聘副职,男性限50岁以下,女性限4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对象范围
    本次竞聘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学科专业对口的教师,也可在大学科内跨院系申报。现任院系行政正副职负责人已任满三届(满9年)的,不再参加原岗位的竞聘,任满二届(满6年)的,原则上不参加原岗位的竞聘。
    四、时间方法
    此次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竞聘上岗工作分两步进行,首先进行正职的竞聘,待正职岗位人选确定后再进行副职的竞聘。总体时间安排在2014年1月上中旬,放寒假时基本结束。其程序方法如下:
    1.自愿报名。竞聘教学院系行政正职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2日至3日16:00截止。请报名者下载填报电子版报名表(附件  2)发邮箱574204089@qq.com。可主报一个职位,同时兼报一个职位,竞聘者只参加主报职位的演讲。竞聘教学院系行政副职报名时间待正职岗位人选确定后,学校网上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党委组织部公告各岗位竞聘人员和演讲安排。若某一职位报名者少于2人,则不再进行竞岗演讲,其岗位人选由学校党委讨论直接推荐提名,经过测评和考察,议定聘任。
    3.竞聘演讲。竞聘演讲要求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陈述自己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和完成任期目标的具体措施。竞聘者的竞聘演讲时限为8分钟。竞聘演讲均在各院系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由学校派工作组人员参加。
    4.民主测评。竞聘演讲后,各院系全体与会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投票,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会议推荐)。
    5.组织考察。根据竞聘者演讲和民主测评推荐情况,酝酿确定教学院系行政领导候选人,由学校派工作组人员到院系进行考察。
    6.讨论决定。校党委根据竞聘者演讲、民主测评推荐和考察情况,对教学院系行政领导候选人进行充分的讨论,确定各教学院系行政领导岗位聘任人选。
    7.任前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任的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8.履行聘任。由学校发文聘任各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办理相应的任职手续。
    五、任期待遇
    1、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为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聘任期一般为3年,通过竞聘上岗的干部在聘任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
    2、按有关规定对原教学院系行政正职卸职离岗人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领导
    本次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竞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七、相关要求
    1、竞聘工作要严格程序、方法、步骤,确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要充分体现竞聘者择岗意愿、个人优势、才华和实绩的展示,体现群众的公认度,体现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竞聘过程中不许走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和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竞争岗位。学校纪委要加强工作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学校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竞聘上岗工作未完成前,各院系的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继续认真履行原岗位职责,以确保所在院系各项工作不间断,师生人心稳定不乱。新竞聘上岗的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教学院系行政负责人办理好工作接交手续。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教学院系行政领导干部岗位竞聘职数表
          2、湖北经济学院竞聘中层领导干部岗位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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