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8浏览次数:149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09〕15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09/2010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填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保统计顺利进行。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是实行科学管理和决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由学校发展规划处统计汇总后上报到教育厅,经教育厅审核后报送教育部。统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请各部门兼职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依法规范统计行为,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各部门兼职统计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漏报、虚报、瞒报;数据填报好后,要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经办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三、确保数据及时上报。各部门兼职统计人员要及时统计数据,务必于10月16日前将纸质报表和电子表格报到发展规划处(行政楼518),以便统一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叶菁   

      联系电话:81973784

 

        2009年教育统计系统请到发展规划处下载中心下载。

      (注:系统登录时单位级别选:学校级使用,学校行政辖区选:42湖北,学校代码选:11600)

 

  发展规划处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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