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向外推荐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位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表格中的要求认真和如实填写2009年年度工作统计表(此表请在研究生教育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写),为了在今后的硕士授权单位申报过程中提供完整的支撑材料,全面反映学校为提高办学层次培养师资队伍所做出的努力,表中相关内容一定要有挂靠学校相关教学部门和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详实的年度鉴定,并附有教学任务书和课表,所指导的研究生,应准确填写他们的年级、专业、和通信联络方式,附表不完整和信息不真实的不予受理,相关内容明确提示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统计表请于2009年12月31日之前交研究生教育处。
研究生教育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