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09浏览次数:201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鄂教外函〔2009〕8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配合国家整体援外战略,储备优秀援外教师人才,现请各有关单位协助遴选援外教师后备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龄50岁以内,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能熟练使用英语授课;
    三、专业要求: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农业、医学等理工类专业;
    四、工作任期一般为两年;
    五、待遇:执行“教财〔2005〕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见附件1);
    六、报名教师在五年内可随时赴非洲大学承担援外教学任务。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选拔优秀援外教师,选拔出的教师,请将教师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意见和《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于2009年9月25日下午5点前送交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81290004,77193(内线)

下载: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
            2.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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