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检查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17浏览次数:1049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校领导指示,监察审计处将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对全校二级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1.本次检查范围为2009年度和2010年度(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自收自支的财务收支及运行状况。
    2.本次财务收支检查的对象为未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凡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如法商学院、后勤集团、亿优公司、书刊发行站将进行常规审计)。
    3.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各项收费是否有立项、有审批、有标准,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情况;有无擅自在外开户情况;是否贯彻了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有无坐收坐支的情况;是否按规定足额上交了各种收入,有无截留、瞒报或少报的情况;各项支出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支出结构及用途是否合理等。
    二、检查的方式和要求 
本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和专班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1.各单位自查时,应根据本单位的收支情况,实事求是地如实填写收入情况自查登记表和支出情况自查登记表(分年度填写),不得少报或瞒报。表中项目可根据各单位办班培训教学服务等自身活动特点列示。
    2.各单位应认真写出自查报告。报告内容除写明上述检查的内容外,还要说明单位内部控制做法,如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收支操作手续及审批程序、经济收支事项向本单位公开的情况等。
    3. 监察审计处要选择一定数量的单位进行抽查。被抽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4. 监察审计处要依据各单位的自查登记表、自查报告认真进行情况分析,并结合抽查情况写出财务大检查的总结报告,交校领导阅示。
    5.有收入项目的单位应提交相关的收费依据或收费申请及领导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6.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站在强化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高度,重视并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1.2010年12月20日至31日为各单位自查时间。各单位的书面自查报告和自查登记表于2011年1月4日前交监察审计处。
    2.2011年1月5日至12日为汇总整理自查材料时间。本阶段由监察审计处依据各单位的自查登记表、自查报告进行情况分析,并拟定抽查单位。
    3.2011年2月21日至3月4日为抽查时间。本阶段由监察审计处分别对相关单位进行抽查。
    4.2011年3月7日至15日为整理书写检查总结报告时间,并上报校领导。
    四、组织工作
    1.本次财务大检查由监察审计处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2.校内各二级单位(院、系、处、室、办、馆等)的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财务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附:
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收入情况自查登记表
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支出情况自查登记表


                                     监察审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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