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不含教学院系正副职行政负责人)3年任期届满,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党委会议纪要〔2011〕第07号),进行换届轮岗交流,重新聘任。轮岗交流后的空岗,实行公开竞聘。现根据学校中层领导干部换届轮岗的实际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职位
本次中层领导干部竞聘的岗位为学校机构调整和中层领导干部换届轮岗交流后的正、副处级空缺职位。正处级岗位职数见竞聘正处级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表(附件一),副处级岗位职数在正处级岗位竞聘结束后另文下发。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富有合作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业务能力与素质。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资历。竞聘正处岗位者要求具有两年以上的副处职务任职经历;竞聘副处岗位者要求具有三年以上的正科级职务任职经历。
5.年龄。竞聘正处级领导岗位职务的,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50岁;竞聘副处级领导岗位职务的,男性不超过50岁,女性不超过45岁。
6.工作实绩。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身体健康。
三、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竞聘工作顺序按岗位职级分步进行。首先进行正处级岗位的竞聘工作;然后进行副处级岗位的竞聘工作。
(二)程序方法
1.公布竞聘岗位和报名要求(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
2.公开报名。由本人自愿填写竞聘报名表(附件三)。
3.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公告各岗位竞聘人员和竞岗具体安排(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
5.竞聘者演讲。竞聘者按岗位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讲,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陈述自己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履行岗位职责的思路和完成任期目标的工作措施。竞聘者的竞聘演讲时限为8分钟,每位竞聘者演讲完后,由学校评审组对其演讲进行现场打分并予公布。
6.组织考察。对聘任候选人员进行考察。
7.提交聘任候选人员名单。由校党委组织部根据竞聘者演讲成绩和民主测评的量化结果,向学校党委提交聘任候选人员名单。
8.酝酿、讨论决定聘任人选。校党委根据提交的聘任候选人员名单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用票决的方式,决定各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聘任人选。
9.聘任名单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任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10.履行聘任手续。由校党委发文聘任各中层领导岗位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任职手续。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中层领导干部岗位竞聘上岗工作,从2011年12月中旬开始,2012年1月上旬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中层领导干部岗位竞聘 时间安排表(附件二)。
五、组织领导
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纪律要求
(一)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工作未完成前,各单位和部门的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以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新轮岗和竞聘上岗的中层领导干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中层领导干部办理好工作接交手续。
(二)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竞聘过程中不许走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和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竞争岗位。违纪者取消其竞聘资格。
(三)竞聘工作要严格程序、方法、步骤,确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体现竞聘者个人优势和才华的展示,体现群众的公认度,体现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竞聘上岗工作的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不正之风。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