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31浏览次数:75
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学校研究决定,各单位报送2012年工作计划的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报送时间提前到2012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
二、各单位工作计划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在报送前需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工作计划文字稿和电子稿同时报送,联系人及方式:杜芳,81973912,22240596@qq.com。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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