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校领导学生接待日” 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26

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制度是学校领导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也是校务公开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密切学校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广泛听取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学校改革和发展过程出现的问题,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办学氛围,规范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机构

校领导学生接待日工作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共同组织实施,学校现任领导轮流接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院长办公室负责安排校领导接待日的具体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每两周安排一次,时间为双周星期四14301630

2.接待日的总体安排在每学期开学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3.校领导当周如遇开会、出差等情况无法接待,原则上与下一次接待人互相调换。

4.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校领导接待,由院长办公室提前通知。

三、接待内容

听取学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学生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校园建设、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接待地点

学生事务中心。

五、工作程序

1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接待记录,填写《校领导学生接待日记录表》,做好保密工作。

2校领导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属一般性问题的,如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能够答复或解决的,可当场予以答复或接待日后安排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不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当时不能答复的事项,由院长办公室协助及时把《校领导学生接待日记录表》转至其他校领导研究处理。如属重大事项,由院长办公室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充分调研后提出意见,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要求,应向学生耐心解释,做好说服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3院长办公室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及时到有关部门做好协调督办工作,并负责向学生反馈。

4院长办公室定期对接待情况进行汇总、归档,视情况在不同范围予以公布;学工处定期向学生了有关接待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反馈,以便改进工作,确保接待日制度的实效性。

六、其他渠道

在校领导学生接待日之外,广大学生可通过学生事务中心、学校书记信箱(secretary@hbue.edu.cn)、校长信箱(x001@hbue.edu.cn)、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微博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反映问题。

七、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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