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武汉分赛通知

发布者:亿慧科技孵化器发布时间:2019-07-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弘扬创新精神,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更好地宣传推介创业政策,吸引大学生创业项目落户咸安,现决定举办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为确保大赛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

    二、大赛主题

    创享咸安,创赢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197月至9

    四、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中共咸安区委组织部

2.承办单位: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咸安区委员会

                咸安区香城文创空间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一办三组”(办公室、竞赛组织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咸安区香城文创空间,主要负责大赛的总体协调、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

    六、参赛对象和项目要求

    (一)参赛者要求

    1.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2019930日为划分年龄界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以公司名义报名参赛,尚未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以项目名义报名参赛;

    4.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前三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总决赛前6强的项目不参与本届大赛;

    5.参赛项目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和企业,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内容应为本人原创,提交的相关资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且不含任何非法内容;

    2.参赛实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带动各类群体就业效果明显,且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对大众创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3.参赛项目应具有现实可行性,能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或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有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参赛需提交材料

    1.参赛团队报名表

    2.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3.参赛团队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已注册的提交营业执照)

    4.报名时间: 2019710- 9月9日(武汉赛区)

   七、大赛形式、规则、程序

    1.形式:面向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比赛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规则: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决出项目名次和奖项。

    3.程序: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选拔赛

    八、实施步骤

    (一)组织召开组委会成员单位启动协调会

    (二)宣传推介、报名征集阶段

    1.时间:2019710日—201999(武汉赛区)

2.宣传:由大赛承办单位组织赴东莞、武汉、咸宁地区(社会团队)等地进行宣传推介。同时制作宣传资料,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大赛方案、程序、规则、方法。

    (三)初赛安排:

本次创业创新大赛初赛共分为咸安赛区、武汉赛区依次进行,由承办单位组织报名参赛项目在各个赛区进行比赛路演。

1.时间:2019910-915

    2.参赛对象:所有报名选手

    3.比赛规则:比赛按创业故事、项目展示、评委问答三部分进行,分项打分,现场报总分。

    4.评分标准:

    (1)个人表达、创业理念 (2分);

    (2)项目创新能力(3分);

    (3)项目市场评估(2分);

     (4)项目可行性(3分)。

    5.武汉赛区初赛安排如下

    (1)武汉赛区初赛时间:2019914

    (2)武汉赛区比赛地点:湖北经济学院

    (3)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武汉赛区报名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15个项目参加武汉赛区初赛路演,路演评选10个项目获取初赛奖励,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2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1000元;优秀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

    (4)武汉赛区初赛按照路演评委打分前2名进入决赛10强参加决赛路演。

    (四)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决赛路演培训会(决赛前培训安排)

    为提高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决赛效果,帮助参赛选手更好地展示个人和企业的形象和风采,做好后续宣传工作,大赛承办方计划举办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决赛路演培训会。

    1.时间:2019926日(暂定)

    2.培训时间:1

    3.参会人员:所有参赛人员

    4.培训内容:

    9:0011:00 商业计划书编写、互动答疑

    11:0011:40 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决赛路演注意事项讲解

    13:0013:30 讲解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

    13:3016:00 创业者形象、气质塑造及沟通技巧培训,互动答疑

    16:00活动结束

    (五)决赛安排

    对所有初赛赛区综合选拔前10强项目进决赛(名单于916日公布),以10分钟项目路演的方式呈现汇报,评选出前6强项目及4个优秀项目,并举办咸安区第四届“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决赛闭幕式。

    1.时间:2019925日—20199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赛场:咸安区香城文创空间(暂定)

    2.路演内容展示:选手自述创业故事(个人简历、创业理念、创业经历)(3分钟);创业项目展示(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主要产品、行业竞争优势、创新点、融资及进展等,以PPT或短片形式在大屏演示)(5分钟);评委问答2分钟。

    3.大赛评委团组成

    决赛评委6名。评委团主要由金融专家1名、风投专家1名、高等院校创业指导专家1名、知名创业企业家2名、创业项目风险评估专家1名组成。

    (六)对决赛获奖项目后续追踪服务

    咸安区香城文创空间计划在创业创新大赛决赛结束后6个月内对此次大赛获奖项目在咸安区的落户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及目前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进行走访追踪,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由咸安区香城文创空间组织计划召开项目问诊会,邀请优秀创业导师和获奖项目负责人进行一对一问诊,创业导师可对项目发展情况进行指导建议,引导项目高效发展。项目负责人之间可进行彼此项目的交流,增强彼此间的联系与了解。

    九、决赛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大赛共决出一、二、三等奖6名:

    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2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

    优秀奖4名,每名奖金5000元。

    (二)支持政策:

    1.对于参赛优秀项目,将获得主办方提供的宣传片制作、创业培训、导师对接辅导、投资机构及天使投资人对接等服务;

    2.对有场地需求的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咸安区内各孵化空间,按照每月每平方5元每月不超过300元的场地租金,每月每平方1元每月不超过50元的水电费给与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3.对愿意落户咸安区的获奖项目,在孵化期间(三年)每年创造的区级财政贡献予以全额返还;

    5.获奖项目法人或股东有硕士或博士学历的,可享受3年每月2000元(博士)、1000元(硕士)经济待遇。

    6.符合条件参赛者个人创业可享受15万以下2年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业者按合伙人数可享受100万以下2年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者,可享受200万以下250%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最多3次。

7.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者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2000-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8.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其他创业优惠政策。

    [所有政策需在咸安区本级注册后(以项目形式参赛的需三个月内完成注册)按规定程序兑现,详情参见政策宣传海报或折页,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咸安区委员会所有。]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大赛是服务党政大局、助力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是深挖青年创业潜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社会关注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为大赛提供组织保障,确保大赛按照要求有序进行。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动员组织,积极推荐创业青年报名参赛,配合做好与参赛选手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临之际,各级各单位要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整合资源,协调电视、广播、报纸以及新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的报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参与到活动宣传工作中来,广泛运用自身宣传资源,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民关心青年创业的大环境,促进我区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晓梅  电话 18608688996

            程 思  电话 15629002219

  报名资料递交邮箱:1261009485@qq.com

  

  附件:大赛报名表.docx

  

中共咸安区组织部

咸安区人力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咸安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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