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高校电子票据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公告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0-02


采购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财务处

项目名称

高校电子票据系统

项目编号

HJZB-F-2020059

预算金额

59万元,第一包27万元,第二包32万元

联系人

叶麟子

联系方式

81973932

采购单位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

供应商名称

第一包: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包: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票据管理)

        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税务接口)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第一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含博思财政电子票据系统V1.0及签名服务器。

第二包:财务系统与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对接,包含1.财政电子票据对接系统2.财务综合票据管理系统V6.0  3.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升级4.增值税电子发票开票服务对接系统5.线上办理课题等票据、线上网络借票管理系统。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1.     第一包: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综〔20198号)文件要求,原则上应使用与财政部、省财政厅一致的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唯一的开发商及实施商(项目编号:B0708-CMC17N7331),其研发并在财政部全面应用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具有全国唯一的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技术、数据标准、赋码技术以及公共服务接口规范技术,拥有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的软件著作权,同时其又是湖北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唯一供货商(项目编号:EZC-2019-ZX0557;采购计划编号:鄂采计[2019]-28625 号),高校建立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必须与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对接,故该项目系统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三十一条之第(一)、湖北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文件的第一章第三条之第(一)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      第二包:湖北经济学院目前财务管理软件采用的是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天财高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系列产品,湖北高校基本采用其公司系列财务软件,此次对接系在原有软件上升级、扩展,并与学校正在使用的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税务开票系统对接,考虑到软件的衔接和维护、硬件设施的匹配和升级以及后台数据库的安全保障等方面,该项目系统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三十一条之第(一)、湖北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文件的第一章第三条(一)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此项目符合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

姓名    颜莉      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会计专业)

姓名    邹勇强    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财务处     会计专业)

姓名    罗田      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网络中心   计算机专业)

 

拟成交价格

59万元,第一包27万元,第二包32万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湖北经济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109—20201015日)。

 

 

 

 

湖北经济学院财务处

2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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