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9-16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全体在校学生:

为做好2020-2021学年一学期学生注册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学期注册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注册时间

在本学期学生修课学分确定、学生缴费后开始注册。学期正式注册的期限:20209月16日至9月30日(暂缓注册的另行办理)。具体注册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注册方法

(一)学生向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报到,具体报到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辅导员(班主任)通过“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即财务查询系统),查询学生缴费和欠费情况。各学院财务查询专用帐户由学校财务处分配,具体查询方法见财务处网站。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学工服务/学生注册)”查询学生缴费和注册情况。按教育部41号令规定,对已网上报到且按规定缴清有关费用的学生予以注册登记(学生正式返校后再在其学生证上补盖本学期注册章)。未按学校规定缴清费用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不予注册登记。学生可通过超星学习平台“学习通”APP “学生注册查询”查询本人的注册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学费减免或者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手续的,经学生工作处(校学生资助中心)确认, 并缴清应缴学杂费额度与批准的减免额度、贷款额度的差额之后,视同缴清费用。视同缴清费用学生名单由学生工作处向各学院提供,各学院按规定进行注册。

(三)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各学院在办理视同缴清费用、暂缓注册的同时,须在“网上办事大厅(学工服务/学生注册)”进行电子注册。

四、暂缓注册手续

(一)学生因下列原因在注册期结束前可申请暂缓注册:

1.学生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

2.学生有正在申请办理学费减免或者国家助学贷款未到帐等情形,且未缴清应缴学杂费额度和批准的减免额度、贷款额度的差额的;

3.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按学校规定缴清学杂费的;

4.学校认可的其它原因。

(二)学生申请暂缓注册,需向学院提交申请,说明暂缓注册原因,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批。暂缓注册限期一般为两周,学生需在限期前完成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间可正常参与选课、考试、成绩查询等教育教学活动。

五、未注册学生的处理

(一)凡未注册的学生,学校停止其参加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

(二)以下两种情形作退学处理:学生超过注册期两周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暂缓注册期满仍未完成注册的。

需要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填写《退学处理申请表》交教务处,并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三)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

六、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学院工作进度。

(二)教务处负责提供各学院各班级名册、休学期满学生名册,汇总各学院注册信息,受理各学院提交的退学处理申请。

(三)学生工作处负责督促各学院做好学期注册工作的宣讲,按照要求做好注册工作;负责视同缴费学生的认定;督促各学院对逾期未注册学生填报《退学处理申请表》。

(四)财务处负责向各学院提供学生缴费信息。

 

湖北经济学院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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